日本入管法规定的27种在留资格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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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入管法规定的27种在留资格 今天,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日本入管法规定的 “27种在留资格”。 日本入管法中规定的27种在留资格大致可以划分为四类: ①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; ②不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; ③在指定范围内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; ④基于身份或地位的在留资格。 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一共有17种,分别是:外交、公用、教授、艺术、宗教、报道、经营·管理、法律·会计业务、医疗、研究、教育、技术·人文知识·国际业务、企业内调职、演出、技能、技能实习、高级人才 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有5种,分别是:文化活动、短期滞在、留学、研修、家族滞在 在指定范围内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只有1种:特定活动 基于身份或地位的在留资格[在日期间活动不受限制的在留资格] 有4种:永住者、日本人配偶者、永住者配偶、定住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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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国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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